问题 | 离婚拆迁怎么分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时,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分配问题,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拆迁法令、房产产生的时间、以及夫妻二人各自所作的贡献等等。
若拆迁安置房系在婚姻维系其间获取,同时夫妻双方均出力协助获得此项物业,那么,这类房屋将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拆迁得到的房屋,原本属于某一方在婚前所购得财产,之后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遭受拆迁,则可能更趋向于将这部分房屋权利界定为该特定单方的个人民产权益。 在实际具体操作过程中,包括法院在内,都将依据公平原则,全面考虑各式各样的复杂情况,以期做出合理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