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对拆迁房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我们必须要全面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
若该拆迁房产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且原先的被拆迁房产属于配偶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拆分后的拆迁房产理当依法划归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
然而,若被拆迁房产原属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则拆分之后仅仅改变了房产形态,这种情况下,征收来的房产可能会仍然被认定为原持有者的个人财产。
倘若拆迁房的产生还牵涉到了家庭其他成员安置权益额度等问题,这将更进一步加剧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难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全方位地进行深入研究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