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如何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时对拆迁房屋进行分割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拆迁房屋的获取时间、当时的拆迁政策以及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等等。
若拆迁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且其中的拆迁安置与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均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分歧院或审理法官会将其以平均方式进行分割。 然而,假如拆迁房屋源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或者说拆迁补偿主要是基于一方的个人因素而产生,那么这部分房产便有可能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