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房产过户一方带哪些手续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婚姻关系结束后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时,其中一位当事人通常应携带如下所需证明文件及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附有详细规定财产分配权利的离婚协议书或者得到公正裁判的法院判决书来明确房产归属于谁。 除此以外,他们还必须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和绘制的图纸以及其他关于房屋事宜的各类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个地理区域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相关事项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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