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割出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时拆迁房产的分配问题,首要考虑因素便是该房产是否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若这处拆迁房产是在婚姻关系仍然合法存续期间所获得,并且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中可清晰辨识到这其中包含了夫妻两人的份额,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但是,若是该拆迁房产仅仅是一方在未缔结婚姻之前便已经拥有的婚前财产,而在结婚之后仅仅是经过转化形式而产生,未得到另一方的共同投资或者贡献,那么很可能将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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