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婆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之后,男方父母所赠予之款项已明白无误地表明仅对一方子女给予支持,则此类行为将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资产,而应当作为接受赠与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处置;
反之,若在此过程中并未有任何迹象显示该赠予仅限于某一方,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进行具体的判断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男方父母在赠予款项时的真实意图表达、赠予行为发生的特殊环境以及赠予款项的具体用途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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