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房子是女方的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不动产在婚姻持续期间进行购置,尽管该物业登记在女性名下,将有机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双方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依照协商结果处置。 若是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司法机构将依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度、对子女的扶养责任以及婚姻中的过错程度等多重因素,来全面评断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至于如果这所房产原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物,那么当出现离婚事件时,依然可以维持其所有权完全归属于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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