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涉及到住房遭遇征收补偿权益分配的问题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房产的所有权归属、相关的拆迁政策以及夫妻双方在这其中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若涉案房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在征收补偿的问题上,一般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 然而,倘若此房产为某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夫妇双方在婚姻期间内均未对此处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修缮或者增值贡献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补偿的权益很有可能被判给房产的原始所有者。 另外,如果某位当事人因为婚姻关系而在此房产中居住,那么他/她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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