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共同财产有多少才算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宜之时,只要是夫妇在婚姻期间所获取到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必须予以分割,而无论财产的具体数量或规模。
这类共同财产主要涵盖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利润以及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等诸多方面。 在进行资产分配的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充分考虑到夫妻各自对于家庭生活所做出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育问题等等。 然而,若夫妻双方经过深入协商后能够达成共识,对财产分割方式作出与法律规定有所出入的特殊约定,那么这样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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