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过程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此举有助于防止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即将进行的离婚程序过程中,出于某种不良企图和目的,故意转移或隐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那些财产,从而确保了另外一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具体而言,财产保全措施可能涉及到诸如冻结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查封不动产以及机动车辆等等各个方面。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申请人尝试提出此类财产保全请求时,他们必须同时递交相应的担保材料以便实现其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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