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婚姻持续期内,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其次,生产、经营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 此外,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同样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再次,婚后继承或接受的财产(然而,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财产仅归属其中一方则不在此列)也是夫妻共有的; 此外,夫妻中的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回报亦是夫妻共有的; 最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他们实际获得或应当得到的住房弥补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应划为夫妻共有财产之列; 同样地,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各类婚后续得财产也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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