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公证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关于财产的分割事宜。
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等。 接下来,双方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在公证人员的面前谨慎阐述各自的财产状况及财产分配意向。 经由公证人员对上述所提交的材料及其陈述内容进行仔细审核与核实后,如认定信息准确无误,则可依法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然而,值得细究的一点在于,公证工作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真实且自愿表达其财产分配意愿的基础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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