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得先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这些东西给备齐了,搞清楚这个房子到底归谁。
接着,就是咱们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之类的证件,齐心协力地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产的归属给变更过来。 不过如果有一方因为什么原因不能亲自来的话,那就可能得找个公证人帮帮忙,弄份公证委托书出来才行。 在整个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我们还得填几张表格,交点钱(登记费)给人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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