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房子离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应作为夫妻一方的私人资产对待,并在解除或终止婚姻协议时,不纳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分配。
然而,若在婚后阶段,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该房产的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将享有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其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另外,如果在结婚后,婚前购置的房产被添加了配偶的姓名于产权证书之上,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在离婚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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