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的划分标准最新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婚前财产,通俗来讲即婚姻缔结前某一方所获得的各类资产,其中涵盖了其个人薪资待遇、业绩奖金、因智力成果产生的收益,以及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仅属单方所有)。
原则上来说,只要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确认真正系在婚前置办的,那么这些便被视为婚前财产。 例如,在婚前购置的房产,且已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 又如,婚前存在的储蓄等等。 对于这些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均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无论婚姻关系是否持续,都不会因此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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