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条件是什么样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离婚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提起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
首要条件是,必须存在由于某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因素,使得即将作出的生效裁判结果面临着无法顺利实施甚至对当事人造成进一步损害的风险。 这其中的典型例证即为,一方当事人涉嫌不正当地转移、隐匿甚至销毁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其次,在提出保险金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承诺为保险金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面临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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