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期间内,若有任何一方实施了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公共财产以及编篡夫妻公共负债等严重侵害夫妻公共财产权益的恶劣行径;
亦或是,当一方被法律赋予承担抚养义务的扶养之人身处重大疾病的困境之中,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时,那么,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共同财产实行分解处理。 在这种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将以公正、公平和合理为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做出合乎法律规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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