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并进行财产分配协商过程中,常用的证据种类繁多,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关于财产所有权的明确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辆行驶本等等; 其二,用于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状况的各类凭证,如银行账户流水账目、工资发放清单等; 其三,与财产购买和交易有关的各种票据、合同等文件,如财产购置发票、买卖合同等; 其四,对于家庭财产的相关约定协议,这也是证明财产权属的重要依据之一; 最后,如果涉及到债务问题,那么相关的借款凭据以及还款记录等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除此之外,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故意隐瞒或者非法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同样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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