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进程中,若需申请保全财产,身为申请人的您必须向法庭提交详细具体的书面请求,阐明所申请保全之财产的性质、价值以及申请保全的各项理由。
然后,法院将据此展开审查程序,并有最终决定权,决定该项申请是否获得批准。 此外,在提出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或许有必要提供相关担保,进而避免由于保全行为不当而导致对方的损失扩大。 倘若申请顺利通过,那么法院将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及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