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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房子一个人名字可以卖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共有的房地产时,仅一位配偶不得自行进行出售交易,因其对于这类财产的自由处置权将会受到严格限制。
若其中一方未经过对方的明确许可或授权,擅自决定出售该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这次交易行为,并且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是必须要补偿给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然而,当买受方是基于诚信原则进行购买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对价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后,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此次交易,主张重新取得该商品房的拥有权,将会面临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困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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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