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婚前房产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于婚前购置房屋并将女方之姓名列入产权人名单之内,且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话,该房产理所当然地应归属女方所有。
因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在婚前取得之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婚后所得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即,若婚前购买房屋,无论房本上登记何人之名,该房屋均属登记者所有; 但若在婚后购置房产,那么该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需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形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1)其中包括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再如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项; (3)还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约定仅归属一方的财产; (4)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5)最后,还包括其他应当归属于某一方的特定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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