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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男分议的,离婚后男分又不服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中,当某一方期望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时,通常会就财产分配,孩子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领域做出一定程度上的妥协与让步。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份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得以签署生效的前提条件乃是当事人进行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或是向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了协议调解请求已得到批准且终止婚姻关系条件得到满足。
假如双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完成夫妻登记机关的离婚程序,或在诉讼过程中出现反悔现象不愿按照原先约定的条款执行,那么此前离婚协议中所附属于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条件将无法在判决结果上得到体现,因此此份协议对于原配偶双方来说都将失效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
同理,也不能以此作为司法系统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所接受的证据及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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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3 17: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