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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缔结之前,男方或女方单方面支付的房屋首付款项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若在结婚后,男女双方共同承担房屋贷款的偿还并由此产生的增值收益,便被归入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经协商达成了特殊的财产归属协议,那么便需要按照这份协议来判断相应房产的归属权。
同时,当夫妻婚姻关系终止之时,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以及与之相关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依据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由房产所有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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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2: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