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执行过程中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辨识上,主要需要考察的因素包括财产的获取时点以及获取途径,同时还需关注财产的使用方向等多个层面。
倘若财产乃是在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所获取,并且并未有任何明确的法律规定将其界定为单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类财产通常都会被辩解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如夫妇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共同投资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等等。 然而,当部分方由于身体健康状况受到损害从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生活补贴等待遇,则可能会被视为个人专属用品而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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