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产公证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夫妻间是完全有权进行这样的财产约定。
在夫妇婚姻持续的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原本就存在的婚前财产,都可以自由地选择由彼此单独拥有、共同拥有或者是部分属于彼此、部分属于共同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公证认证过的财产分割协议应被视为确定事实的依据,然而如果存在着相反的证据并且其效力足够强大以至于能够推翻这项经过公证的协议的话,则不应该将其视为确凿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