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配偶一方不幸去世之后,并非所有属于二人婚姻期间所累积的财产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归入故者的资产之中。
实际上,应当首先从共同的家庭资产中划分出一半作为生者享有的份额,剩余的部分,也就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的那部分部分,才能被当作已逝去的配偶的个人遗产来进行处理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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