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的房产能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之间赠与的房地产是否应被归入双方共有财产范畴,应依据如下情况予以准确判断:
第一,通常而言,若在婚姻缔结之后,权利人们未能作出特别申明,那么由父母所馈赠的房地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法定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在相关章程中明确规定该房地产仅为赠送给夫妻其中一方的礼物,则其将被确认为该方的私人财产,其配偶则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诉求。 夫妻共有财产,即在夫妻关系维持期内,夫妻双方所共同持有的各类资产。 按照普遍原则,我们所说的夫妻关系维持期限,是从婚姻正式成立之日起直至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为止的这段时间。 在此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取的所有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这种权益包括任何出于法律上的或者其他原因的处分行为。 至于在夫妻关系维持期间内,如何对财产进行处置,必须得到对方的明确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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