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创业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共同创立并拥有的财产应视为家庭共同财产。
然而,若该等财富是在深厚真挚的爱情岁月之前所积累和创造的,即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进行了共同创业,那么这些财产可以被认为是普通的共享财产。 反之,当这些财富是在两人正式结为连理之后通过共同努力而获取的,则应当被确认为夫妇俩共有的财产,由夫妻俩共享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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