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精神损失费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损失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夫妻一方财产。 
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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