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给付财物(如:彩礼)请求返还,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婚前给付财产的性质问题,一般认为是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而在婚前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
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 对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 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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