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在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属于。 
律师解析:
 
一、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情况除外: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二人的。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将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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