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