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婚前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子是归谁所有的?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子归谁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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