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丈夫给情人的财产,妻子能要回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但如果丈夫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给第三者补偿费的,则妻子无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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