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购买该房屋交付的首付款、共同偿还的贷款本息及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当事人之间如果能够对该房产的价值及由哪一方实际取得房产形成共识的;
则应当按照双方所认可的价值,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产权,支付其中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