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军人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退伍军人的退伍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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