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怎样公证为双方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买房公证为双方共同财产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1.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公证机关依法进行十五个工作日的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即可发给公证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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