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样分割夫妻离婚财产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协商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时,应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例如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取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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