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装修款要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看房屋装修时是婚姻关系期间还是非婚姻关系期间:
1、婚姻关系期间,男方父母出资进行装修仍属于赠与给小两口,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由离婚取得房产的一方按照室内装修的当前价值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 2、若在婚前则属于赠与给男方个人,属于其个人财产。 离婚时属于男方,不予分割; 3、若男方与其父母签订有借款协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有转账,则该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女方也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由离婚取得房产的一方按照室内装修的当前价值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 同时,要求父母未出资装修的一方承担一半的借款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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