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对农村夫妻离婚财产案件的处理:
夫妻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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