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有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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