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二、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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