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当事人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明,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件、购车合同及发票等等; 双方拟定的财产协议书。 财产协议书上双方无需签字。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单方办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财产权属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出于真实、自愿,是否被误导或者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会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上述谈话记入笔录。 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卷宗之中。 (4)当事人双方在公证员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字。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办理完毕。 一般在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两周后,当事人就可以领取公证书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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