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
1、居住权是属于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居住权合同,但是双方没有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居住权没有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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