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了一个月冷静期还能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三十天内没有去申请,那就意味着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了,之后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以一个月的冷静期为界限,过了这个期限后,如果双方依然希望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他们还有机会去办理离婚登记。 但要是超过了这三十天还没去申请,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得重新开始。 然而,在冷静期内,如果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离婚登记就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此时就需要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总之,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办理离婚登记是有严格时间限制的,双方一定要及时关注时间,妥善处理离婚事宜,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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