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来说,其大致情况如下:
首先,当事人必须着手于准备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撰写起诉书之时,应当明确地表述出离婚的请求事项、相关事实以及理由等内容。 接下来,将上述准备好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当法院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安排工作人员将传票送达至被告手中,同时也会确定开庭的具体日期。 在正式开庭审理期间,原被告双方都需按照规定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环节。 最后,法院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陈述以及证据材料,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原告方需要在首次判决未准予离婚的六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