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诉讼的都要哪些东西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您应当准备并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首先是起诉状,其中需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的个人信息、离婚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其次,您还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户籍登记册等; 第三,结婚证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第四,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您可以提供诸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相关证据等; 第五,关于财产分配的相关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 最后,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自身具备更好条件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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