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同意需要分居几年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不赞同离婚之提议,根据法律规定的通常情况,可以通过分居两年后再由法院进行调节审理,如果调节无效,则法院应当予以批准离婚。
然而,分居的缘由必须明确可验证地归结为感情不和。 分居期间,男女双方应当暂停履行夫妻间的应有责任与义务。 尽管如此,分居并并非申请离婚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在形式上或实质上,此乃法院判决离婚过程中所面临的争议核心问题。 当最终做出离婚决定之际,法院将充分考虑到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情感到底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是否出现不可逆转的情况等等在内的各种客观现实状况和多元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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