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可以特别授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所引发的资产纠纷事宜,当事人可指派律师作为特别代理人参与案件的全程处理。
所谓特别授权,即是赋予律师以委托人名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诸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以及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重大决策的权限。 这种授权方式使得律师在处置案件时具有更大的自由度与主动性,有助于他们最大化地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为了确保委托人和特别代理之间的关系更为稳定,故委托方应给予该律师充分的信赖,并且对于授权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有足够的认知和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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