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案件中,专职律师具备获取并运用多元化证据的能力与权限。
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1)显示婚姻关系破裂的确凿证据,例如已签订的分居协议、警方备案记录等等; 2)财产状况方面的关键性证据,诸如银行对账单、房地产权属登记资料等; 3)揭示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证据,如电子通讯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影像资料等; 4)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行为或习惯的证据。 总而言之,律师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收集各类证据,以期最大化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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